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该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何兴祥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及山东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及保函,以及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隐瞒不报境外存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ek/da)
2022-05-25 0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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